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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安装、维修、改造监检业务指南

发布者: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

发布时间:2015-12-19

    一、报检受理

    1.在网上确认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由监察部门转入本检验单位;

    2.在锅炉部填写相关监检申请书;

    3.提供合同复印件(施工及设备总造价);施工计划、施工组织设计;检验所需的相关资料(锅炉图纸、计算书等)。

    二、签定监检合同(协议)

     对于电站锅炉及余热锅炉,签署监检合同(协议)。

    三、检验安排

    锅炉检验部对已受理报检的客户按照施工计划安排检验,由项目负责人与客户协商确定检验日期及有关事项。

    四、现场检验

    客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,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配合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。

    五、检验报告

    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一般设备在10个工作日内,大型设备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》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。

    六、缴费

    客户前来领取检验报告时,缴纳相应费用;签定监检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缴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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