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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电梯维保单位限速器校验过程进行现场观察确认的通知

发布者: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

发布时间:2018-02-12

  关于对电梯维保单位限速器校验过程进行现场观察确认的通知

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:

依据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》(TSG T7001-2009,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) 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的有关要求,对在我院电梯检验区域范围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维保单位,我院计划集中开展一次限速器校验过程的现场观察确认工作,请相关维保单位见此通知后,自即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,填写附件2《维保单位信息报送表》,以及本单位维保资质证扫描件(请正反面均扫描),发送至附件1指定的邮箱。

自2018年03月01日起,维保单位可拨打附件1相应区域的联系人电话,确认特检院安排的现场确认人员,确定测试时间、地点(时间截至2018年3月31日),并按照附件3《维保单位现场准备清单》准备人员、仪器、资料,配合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观察确认。

经现场观察确认,对于符合《规则》要求的维保单位,我院将出具限速器校验过程现场观察确认报告,有效期2年。

(建议使用“谷歌”或“360”浏览器打开、下载附件内容)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2月7日

附件1:业务划分表

附件2:维保单位信息报送表

附件3:维保单位现场准备清单及要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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